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师[2002]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师资培训实施意见》及其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我厅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并逐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现将《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意见》及其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及师资培训的实施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我厅师范教育处。

附件:1、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意见
2、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计划
二00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师资 培训 计划 通知
抄送:教育部师范司,本厅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省属师范院校、教育学院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2年2月4日 印发
附件1:
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意见

构建基础教育课程新体系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实施新课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新课程师资培训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为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进行并适当超前,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要以邓小平关于“三个面向"的指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服务;更新培训观念,改革培训模式,开发和整合课程改革师资培训资源,全面推动教师专业化进程,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把我省建成西部教育强省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有效、持续的师资培训计划,教师进修培训机构要以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首先要抓好对省级实验区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工作,然后逐步扩大到省内其他地区的教师;要从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培训抓起,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各年级任课教师。2005秋季中小学开学之前基本完成对中小学各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上岗培训的任务。2005年以后,还要继续做好对其他各年级中小学教师进行新课程的培训工作。"为了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将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贯穿于新课程实验推广的全过程,使教师在先进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正确理解基础教育新课程在课程的目标、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把《纲要}}所体现的课程新理念贯彻和落实到课程标准的学习领会和新教材的掌握使用。

(二)必须使广大教师真正认识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教师调整角色,不断进行教学的改革和创新,掌握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教学策略、工作方式和专业技能并积极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通过课程改革实践有效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提高地方和学校的课程建设和管理能力。
(三)必须切实体现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普遍应用这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重要特点。要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使之成为教学活动的要素,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四)必须构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管理和运作的新机制。在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划统筹、整合培训资源、强化组织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掌握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序推进和有效运作。
(五)必须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变革培训模式。要积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各级教师教育机构,特别是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各级教师进修院校都要与教研、电教等部门、机构通力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工作格局。要在充分利用教育部组织开发的培训资源的同时,
抓紧进行具有地方特色的补充性培训资源的开发。进一步探索教师培训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改革的新路子,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培训模式和方法。要有计划地建立远程教师教育网络,扩大教师继续教育的覆盖面,重点解决民族、贫困地区教师教育问题。
三、领导管理
(一)我省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在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范教育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做好新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各市(州)、县也要形成相应的领导管理格局,在充分发挥现有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机构和教研机构的积极性,发扬团队精神,各方密切配合,优化配置培训资源,确保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顺利、高效、有序地进行。要避免多头重复培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发生。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管理职能,按照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的规划要求,与本地新课程推广的实际进度同步并适当超前,精心设计和制定相应的师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统一嘟署,并切实做好整合资源、组织实施、督导监控等环节的工作。
(三)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各年级教师在进入新课程前都必须接受培训;各地在实施培训时,务必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加强管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凡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学满规定学时,经培训管理机构认真审核后登记学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据此认定是否合格并准予上岗。各类省级培训的学时认定则须经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盖学时认定专用章。
四、实施安排
  根据教育部对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提出的分阶段、分类别、分层次、辐射型、滚动式推进的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对2002到2005年全省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抓好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解读为重点的"通识型培训",使培训者和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更新观念,自觉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
  这一层面的培训已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今年起将继续深入。主要对象是培训者(包括培训工作管理者、师范院校、培训机构教师及教研人员等)、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并同时作为全员培训的主要课程,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序列。每年进入新课程实验的教师都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学时进行通识性学习。
  (二)抓好《课程标准》的诠释与新教材的研修,并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课程理念和具体目标贯彻和落实到学科领域的课程实施中去,促进教师教学方式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这一层面的培训要与"通识性培训"结合渗透,随着新课程的实验与推广逐步展开,骨干教师和每一轮进入新课程的教师在上岗前都要集中学习、分科研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参与培训的部门机构,统筹计划、精心安排,充分运用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实验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教学研究,推进培训工作。
  (三)在各类培训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渗透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使广大中小学教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设计和课程实施中充分地、广泛地加以应用。(四)在培训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省级实验区为重点,有计划地向其他地区推进;以骨干教师为重点,向全体教师推进;以中小学起始年级待上岗教师为重点,向其它年级教师推进。
五、模式方法
新课程的师资培训,要求新、求实,按照"边实验、过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努力更新培训理念,探索新的培训模式、新的培训手段,大力倡导并切实加强对新课程师资培训的科学研究工作。
  (~)在培训理念上:要从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的高度指导新课程师资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引导中小学教师从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在培训模式上:要坚持培训、教研、教政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坚持短期面授与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注重发挥校本培训的作用。进入课程改革实验的培训者、教师、教育管理者原则上在进入前应采用集中组班的方式进行培训,此后的年级教师专题培训应更注重采用教学研究活动和校本研修方式;要重视培训模式对受培者的示范作用,通过平等参与的互动方式使受培者体验新课程所追求的新理念,从而促进他们在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创造性地使用此类方法;要关注受培者的主动建构,调动受培者的已有经验,在合作交流中生成新的经验;充分开发受培者本身的培训资源,注重新课程在四川地区的适应性研究,鼓励受培者为新课程的创设和实施贡献自己的智慧。
  (三)在培训手段上:要在充分利用传统师资培训方式优势
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益。
   六、培训经费
   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经费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投入为主,同时坚持"三个一点"的原则,采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办法予以解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尽可能在培训经费安排上,做到优先考虑,重点保证;要切实减轻教师在培训中的经济负担。

附件2:
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计划


一、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通识性培训和学科性培训两大类型组成。
通识性培训是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解读为主要内容,提高受培者的思想认识,更新观念,从而加深对新课程的改革目标及其教育理念理解的培训。
学科性培训是以分学科《课程标准》的解读为主要内容,结合新教材,以教师实施新课程,操作新教材为目标的研修型培训。
(一)通识性培训由四个模块构成:
l、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包括:课程改革的背景与发展趋势;。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课程的功能Z课程的结构与内容等。
2、新课程的实施与教学改革。包括:学校层面新课程的组织实施;新课程与教师角色的转变;新课程与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新课程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等。
3、新课程与评价改革。包括:发展性评价观;学生评价与教师发展评价等。
4、新课程的课程资源开发。包括;教材与教科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校本课程开发等。
(二)学科性培训由两个模块构成:
l、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包括:学科课程的国际比较与国内现状;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对学科课程的要求;相对于传统的"教学大纲",学科课程标准体现的新理念;学科课程标准的框架和特
2、新教材与教学的研究。包括:本学科学生学习心理规律与特;点;学科教学目标研讨;教学设计方案与案例研讨;学科教学资源开发建议;教学评价案例与研讨等。
在实施培训的过程中,通识性和学科性培训各模块的内容均可构成若干小专题。专题内容可延伸、拓宽,也可相互渗透、结合、发展而成为新的专题,以适应不同类别、层次受培者的需求。
二、组织实施
(一)设计原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要对四类人员,即待上岗任课教师、骨干教师、培训者、教育管理者在培训时间、形式、内容、考核诸方面体现不同要求。
2、通识性培训必须纳入每年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公共必修课,既需长期渗透进行,又需集中短期强化。学科性培训要分培训者、骨干教师、一般任课教师等层次逐级下移,边培训、边开发。
3、全体教师2001年至2005年均需接受渗透式通识性培训(每年规范性培训必修课至少安排4学时)。高中教师在2003年至2004年进入新课程实验,此前,各市(州)要对他们进行课改的专题培训(每年35-50学时,5-7天)。
4、各类培训都要突出特点,注重研究适应四川省实际的课程实施与教材开发的模式,根据实践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切实加以解决。
(二)分类培训
培训按对象划分为四类:
1、教师全员专题培训
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全体中小学任课教师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其它暂不任课的教师自愿参培。
内容:通识性与学科性专题培训。
学时: 50学时( 7天)
考核:主动性作业一份(或一次)-一包括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与教改方案、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案例编撰等及学时考勤登记。
2、骨干教师培训
内容:骨干教师对通识性内容的学习应比教师全员专题培训更深入:对学科性内容的学习应更加强调对课程标准的深层次理解,掌握以及进行相关课题研究、条例开发等。骨干教师的优秀研宪成果和成功案例应尽可能纳入一般教师的专题培训。
学时:在 2002年至 2004年三年中,共计安排 50-100学时,

集中学习与分散安排相结合。
考核:单元或课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及学时考勤登记。
3、培训者培训
内容:培训者培训的内容要在规定的通识性和学科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培训观念更新,培训方式变革"等内容,大力倡导参与式培训模式。
学时:50学时以上。
4、管理者培训
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均应在进入新课程实施前接受20学时(3天)的集中培训。内容为体现管理者特点,适应管理者需要的通识性培训。
(三)分级实施
  1、教师全员专题培训以县级为主进行,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省、市、县级骨干教师的培训由省、市(州)、县教育行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者和管理者的培训,省充市(州)共共负责,以市为主进行,由省、市(州)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市(州)级培训要为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提供指导、示范和资源支持。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识性培训以教师培训机构的规范性培训为主,教研等部门参与、合作;学科性培训以教研部门的灵活性培训为主,教师培训机构参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