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校校通工程建设准入证办理办法(讨论稿)
一、办理步骤
1、申请。由志愿参加遂宁市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的厂商向遂宁市教育委员会“校校通”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要业务范围、单位负责人姓名(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等基本情况)、公司总人数、公司的技术力量、公司的注册资金和现有总资产、售后服务方法等情况(有关具体资料可作为申请书的附件)。
2、审查。遂宁市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办公室根据公司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审查。
3、颁证。对审查合格的公司由遂宁市教委发给遂宁市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准入证书。
二、办理条件
1、公司必须在成都或重庆设有总公司(或全国范围内的省级分公司),而且要在遂宁市范围内设有营业部。
2、成都或重庆的总公司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0人,而且技术人员中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的人数不得低于80%,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20%。遂宁营业部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而且技术人员中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的人数不得低于10%,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的人数不得低于50%,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3、遂宁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万元。
4、公司必须如实提供至少3个典型工程实例。典型工程要保证质量,做到设计合理、使用方便、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物美价廉。
5、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三、管理方法
1、为了加强对准入公司的管理,“校校通”工程办公室将在每年12月对已获得遂宁市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建设准入证书的公司进行年审,凡未经年审的公司第二年不得在遂宁市范围内开展“校校通”工程建设。
2、对有“校校通”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售后服务不好等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公司,“校校通”工程办公室将取消有关公司的准入资格。
3、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