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八五年基本普及初等教育,自八六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后,市委、市政府切实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一项提高民族素质, 振兴地方经济的富民工程予以高度重视,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充分发动全市人民群众大力兴办农村义务教育事业,使全市通过十来年的努力,于九九年如期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又较好地巩固了“两基” 成果。 据统计, 我市目前有义务教育学校1998所,其中小学1843所,初级中学15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有在校学生584174人,有专任教师24398人。经过每年的复查评估表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普及程度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省的标准。2001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9%, 辍学率0.2%, 毕业率99.86%, 普及率99.53%,初中阶段入学率103.4%,辍学率2.72%,毕业率98.85%,普及率93.1%。我市大英县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遂宁市获得全省推进“两基”工作成就奖。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市人民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我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义务教育法》深入人心,全民依法“普九”意识不断增强
为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我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于八七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规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确定每年三月为《义务教育法》宣传月。二是多次印发《义务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并对干部、教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三是把义务教育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由教育、司法、法制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抓落实。四是通过召开“依法治教”工作会、现场会,重点对义务教育法规学习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并表彰先进典型。尤其通过对我市明星镇等乡镇政府学校通过司法程序状告学生家长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不送子女入学就是违法”的认识深入人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通过长期不懈地抓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使《义务教育法》的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大干部群众、师生、家长明确了实施义务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的自觉性,树立了依法“普九”的意识。
二、政府认真履行职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落实
在实施义务教育进程中,我市认真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明确了各级党政职责,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制,逗硬考核。市委、市政府长期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于九五年召开了有乡镇以上党政领导参加的全市教育工作会,明确提出“九五”期间为全市“普九”工作攻坚阶段,并与各区县签订限期实现普及的责任书。市人大多次专题审议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市政协也多次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艰苦努力,全市终于在九九年顺利完成“两基”任务,使我市基础教育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了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实现“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普九”,九九年,市政府批转了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两基”验收后巩固提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将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责任落实给各级政府。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分管秘书长、市教委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两基”工作复查评估领导小组。2000年、2001年,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对全市“两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印发了《遂宁市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的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并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同时,对建立“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各地根据中、省、市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会议,制发文件,迅速落实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义务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各级党政站在“科教兴市”的战略高度,在地方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认真落实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基本建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了义务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九五”期间,全市“普九”共投入资金73255万元,其中教育装备总投入8085万元。到2001年,全市义务教育总投入已达到40934万元。由于基本保障了义务教育的投入,使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九五”期间,全市修建校舍93.6万平方米,排除危房25.4万平方米,购置课桌椅25.3万套,修建教职工住宅58.2万平方米。新建了遂宁教育网站并投入使用,全市有15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有386所学校建立了多媒体教室,校园内各类计算机总数达1.8万台,中小学人机比为33:1,中小学生均图书分别为10.97册、6.22册,全市基本普及实验教学。
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加大了薄弱学校改造的步伐,对学校布局结构进行了调整,使现有的教育资源实现了优化配置。97年以来,全市初中校点由227所调整为现有的150所,小学由2207所调整为1843所,中师由3所调整为1所。
四、认真贯彻《教师法》,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市积极实施“园丁工程”,坚持“抓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抓管理,优化师资队伍;抓培训,促业务素质合格;抓奖惩,认真兑现知识分子政策”,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使广大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高,教师队伍的管理得到加强,已初步建立起一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师资队伍。
努力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目前,全市已完成中小学教师“三项基本功”的职业技能考核,完成全市城镇小学教师、在校中师生的计算机职业技能考核,使全市教师职业技能显著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成效显著, 全市小学、 初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已分别达到96.6%、85.1%;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已达12.4%。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队伍活力。对学校领导试行公选,对教师试行全员聘任制,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聘用制,建立人档分离,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新的就业安置制度。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了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为教师办实事,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建立了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月报制度,督促各地按时兑现教师工资。目前,全市均已建立教师工资专户,实现了教师工资由县(区)直发,较好地解决了教师工资拖欠问题。
五、确定工作重点,狠抓普及与提高工作
我市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标准,采取措施,狠抓普及程度的巩固与提高工作,明确提出在实施义务教育和巩固的工作中,初中生的入学和辍学问题是重点。同时,结合实际规定每年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一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软件资料。市教育局制发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必备资料目录。各区县建立了学校统计资料员队伍,统一了表册资料,统一操作要求,确保了“两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的规范性。特别是许多学校依据国家《档案法》的要求,高标准地做好了学校档案达标工作,使“两基”资料齐备、规范、准确。
二是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一方面加强学籍管理,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由县、乡、校管理以县为主的办法,并要求区县一律使用计算机管理学生学籍,规定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一律由区县批准,考核、考试、升学等以区县掌握的名册为准,对学额巩固情况坚持每期按县上的数据进行通报,年终进行实地考察。另一方面加大普及程度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中的权重,在对学校及领导干部的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把控制学生辍学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来抓。各级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积极采取教育的、司法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确保在校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减少学生流失,同时司法、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规的学生家长和非法招用童工者给予处罚。许多地方规定凡初中未毕业的儿童、少年不办理外出打工证明。射洪县香山镇、明星镇等学校把拒不送子女读书的学生家长推上法庭,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也把控制学生辍学的责任落实给班主任,纳入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四是加强初中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初中入学高峰问题。我市初中从九七年起入学人数逐年增加,到九九年初中在校生平均每年增长近20000人,2003年达到顶点,在校生达21.7万人,比99年13.8万增加7.9万人,增加57%,随后缓慢回落。由于入学高峰的影响,既带来了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的空前紧张,又为巩固“普九”成果增加了难度。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把解决初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来抓。2000年,召开了分管县委书记、分管县长、区县教委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初中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1年3月召开了全市初中教育工作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教育工作的意见》。各级党政根据市上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初中教育工作的领导,承担起了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责任。一是在财力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新建和扩建了部分初中校点。二是合理调整校点布局,规模小的乡镇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大的乡镇重点办好1—2所初中,其余办成初中校点,初中入学高峰过去后,我们将逐步取消薄弱初中和规模较小的初中校点。三是挖掘教育内部潜力,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以缓解初中入学高峰的矛盾。
五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贯彻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并把2000年确定为“素质教育年”。一方面组织教师大学习、大讨论,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另一方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同时把课程改革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六、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努力实现高标准、高水平“普九”
为了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我们高度重视“普九”督导评估工作,建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并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基本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
1、变定性评估为量化评估。
依据省政府[1995]78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建立“两基”复查评估制度的通知》,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遂宁市“两基”复查评估指标体系》 ,从领导管理、办学条件、普及程度三个方面就52个指标对复查单位逐一进行考核落实,以此增强工作的有效性,保证了复查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
对评估内容,除普及程度、办学条件为每次必查内容外,对学校常规管理、教学情况、教研情况、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学生“减负”情况、校园环境建设、学生安全工作等等,结合实际,分别作为每次的督导评估重点。
2、变年终一次性评估为工作过程监控。
我们建立了随时抽查与6月、10月定期督导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平时抽查均采取不通知区县和学校的办法进行,每次抽查情况及各项指标均纳入年终评估一起计算。对评估的乡镇按“好、中、差”三类严格抽签。尤其对普及程度各项指标的检查,要求严格进行核查落实,不走过场,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工作。
3、严格“两基”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对于每年评估结果,确定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每次“两基”抽查和复查情况,都要用简报、信息等形式通报全市,对各地、各校的复查得分情况及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进行公布,并且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除按上级文件要求处理外,还将暂停全国示范高中的推荐和新申报省重点中学工作。
总之,我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就。但进入新世纪,由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巩固与提高。
1、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投入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穷市办大教育”是我市的基本市情,而且90%以上是义务教育事业。“九五”期间,虽然全市教育经费总量有较大增长,但仍然不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税费改革后,给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变窄,政府的主体投入能力减弱。仅农村教育费附加一项,全市将减少3800余万元。二是“普九”负债无法偿还。据统计我市目前乡镇因“普九”还负债11830万元。三是危房改造经费没有来源,学校无法消除不安全隐患。四是无法弥补学校公业务费的不足,还有医疗、养老等保险,由单位匹配的部分无法解决。如果不能很好解决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问题,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而这些完全靠本身就是“吃饭财政”的地方财力解决,困难是相当大的。
2、教师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随着初中入学高峰的到来,我市初中教师总额缺口进一步增大,按照国家、省新的教师编制标准,全市仍缺教师2800余名,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地方有关部门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精减教师,以减轻农村负担,减轻财政压力,这对矛盾如何解决,值得认真研究。另一方面,由于经费紧张,农村教师继续教育心有余而力不足,使教师知识的更新、能力的提高受到影响。
3、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由于条件限制,农村教师的教育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还要不断改善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进入新的世纪,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一如既往地把“两基”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抓落实,努力使我市义务教育实现“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为提高全民素质,振兴地方经济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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