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教育(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的师德和行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行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四川教育厅的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和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遂教人[2002]36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教育学术道德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学术道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术道德是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力军,作为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其学术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我市教育系统的学术道德状况总的来说是好的,也取得了较大的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成果,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已成为共识。但是,在教育学术研究中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抄袭剽窃、粗制滥造论文、弄虚作假、降低标准乱发文凭等学术风气不正,学术道德失范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站在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力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急性,切实把学术道德建设放在学校校风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考核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和保障学术事业和教育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强学习和教育,提高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学术道德水平。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自律和道德养成教育,要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把学术道德教育作为教师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要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道德规范要求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严谨治学的典型实例和学术道德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对违背学术道德、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的行为,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及时处理。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自觉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自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培养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已任,反对沽名钧誉、急功近利、损人利已等不良风气,做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以追求真务实、精益求精,反对投机取巧、粗制滥选、剽窃抄袭的浮躁作风和行为,做严谨治学的力行者。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以德治教,率先垂范,用人格力量感染和教育学生,做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三、加强考核,建立有效的学术道德监督和奖惩机制。
要强化考核奖惩在学术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区、县及学校要将学术道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并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奖惩、聘任、辞退以及教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教师职务聘位、晋 职晋级、评优奖励和教育科研项目审批前,均要认真审核学术道德遵守情况,对确实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领导对学术道德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效果,要作为年度述职报告和群众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以及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乱办理,降低标准发文凭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要建立有效的学术道德监督机制,交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所、各级各类教育学会、研究会、职评机场等在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中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学术道德问题一定要认真查处。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00二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学术道德 建设 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2年11月11日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