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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教育局文件

遂教师[2002]02号


遂宁市教育局
关于贯彻《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师资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进修校、师范学校、市直属学校、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精神,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意见》及其工作计划的通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并逐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 为了进一步搞好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意见》的意见,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中小学教师学习《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实施意见》及其工作计划,务必使全市的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都明确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和任务等内容。
构建基础教育课程新体系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实施新课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新课程师资培训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为了确保教师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进行并适当超前,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尽快抓好我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
  二、明确任务,统筹规划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有效、持续的师资培训计划,教师进修培训机构要以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首先要抓好对省级实验区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工作,然后逐步扩大到省内其他地区的教师;要从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任课教师培训抓起,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各年级任课教师。2005秋季中小学开学之前基本完成对中小学各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上岗培训的任务。2005年以后,还要继续做好对其他各年级中小学教师进行新课程的培训工作。”
  三、明确内容,精心组织
  新课程师资培训的内容由通识性培训和学科性培训两大类型组成。
通识性培训是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解读为主要内容,提高受培者的思想认识,更新观念,从而加深对新课程的改革目标及其教育理念理解的培训。
学科性培训是以分学科《课程标准》的解读为主要内容,结合新教材,以教师实施新课程,操作新教材为目标的研修型培训。
  (一)通识性培训由四个模块构成:
  l、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包括:课程改革的背景与发展趋势;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课程的功能和课程的结构与内容等。
  2、新课程的实施与教学改革。包括:学校层面新课程的组织实施;新课程与教师角色的转变;新课程与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新课程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等。
  3、新课程与评价改革。包括:发展性评价观;学生评价与教师发展评价等。
  4、新课程的课程资源开发。包括;教材与教科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的整合;校本课程开发等。
  (二)学科性培训由两个模块构成:
  l、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包括:学科课程的国际比较与国内现状;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对学科课程的要求;相对于传统的"教学大纲",学科课程标准体现的新理念;学科课程标准的框架和特
  2、新教材与教学的研究。包括:本学科学生学习心理规律与特;点;学科教学目标研讨;教学设计方案与案例研讨;学科教学资源开发建议;教学评价案例与研讨等。
在实施培训的过程中,通识性和学科性培训各模块的内容均可构成若干小专题。专题内容可延伸、拓宽,也可相互渗透、结合、发展而成为新的专题,以适应不同类别、层次受培者的需求。
  四、统一安排,重在落实
  (一)设计原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主要培训四类人员,即待上岗任课的教师、骨干教师、培训者、教育管理者。在培训时间、形式、内容、考核等方面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体现不同要求。
  2、通识性培训必须纳入每年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公共必修课,既需长期渗透进行,又需集中短期强化。学科性培训要分培训者、骨干教师、一般任课教师等层次逐级下移。
  3、全体教师2001年至2005年均需接受渗透式通识性培训(每年规范性培训必修课至少安排24学时)。高中教师在2003年至2004年进入新课程实验,培训中心应对他们进行课改的专题培训(每年35-50学时,5-7天)。
  4、各类培训都要突出特点,注重研究适应实际的课程实施与教材开发的模式,根据实践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切实加以解决。
  (二)分类培训
  培训按对象划分为四类:
  1、教师全员专题培训
  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的全体中小学任课教师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其它暂不任课的教师自愿参培。
  内容:通识性与学科性专题培训。
  学时: 50学时( 7天)
  考核:主动性作业一份(或一次)一包括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与教改方案、所教学科的教学设计、案例编撰等及学时考勤登记。
  2、骨干教师培训
  内容:骨干教师对通识性内容的学习应比教师全员专题培训更深入,对学科性内容的学习应更加强调对课程标准的深层次理解,掌握以及进行相关课题研究、条例开发等。骨干教师的优秀研究成果和成功案例应尽可能纳入一般教师的专题培训。
  学时:在 2002年至 2004年三年中,共计安排 100-150学时,
  集中学习与分散安排相结合。
  考核:单元或课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及学时考勤登记。
  3、培训者培训
  内容:培训者培训的内容要在规定的通识性和学科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培训观念更新,培训方式变革”等内容,大力倡导参与式培训模式。
  学时:50学时以上。
  4、管理者培训
  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均应在进入新课程实施前接受20学时(3天)的集中培训。内容为体现管理者特点,适应管理者需要的通识性培训。
  (三)分级实施
  1、教师全员专题培训以县级为主进行,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省、市、县级骨干教师的培训由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者和管理者的培训,省、市共同负责,以市为主进行,由省、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市级培训要为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提供指导、示范和资源支持。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识性培训以教师培训机构的规范性培训为主,教研等部门参与、合作;学科性培训以教研部门的灵活性培训为主,教师培训机构参与 。
  五、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一)我市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在遂宁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培科)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做好新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县、区,学校也应形成相应的领导管理格局,在充分发挥市教师培训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的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机构和教研机构的积极性,发扬团队精神,各方密切配合,优化配置培训资源,确保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顺利、高效、有序地进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管理职能,按照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的规划要求,与本地新课程推广的实际进度同步并适当超前,精心设计和制定相应的师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统一部署,并切实做好整合资源、组织实施、督导监控等环节的工作。
  (三)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各年级教师在进入新课程前都必须接受培训;各地在实施培训时,务必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加强管理,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凡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学满规定学时,经培训管理机构认真审核后登记学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据此认定是否合格并准予上岗。各类省、市级培训的学时认定则须经省、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盖学时认定专用章。
  (四)必须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变革培训模式。要积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培训资源,切实加强教师培训中心和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机构的建设。培训中心和教师进修校要与教研、电教等部门、机构通力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教师培训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改革的新路子,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培训模式和方法。要组织教师学习《遂宁教育网》教师教育专栏的有关新课程师资培训内容,及时掌握新课程师资培训的要求,扩大教师继续教育的覆盖面。
  (五)认真解决培训经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经费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投入为主,同时坚持“三个一点”的原则,采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办法予以解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尽可能在培训经费安排上,做到优先考虑,重点保证;要切实减轻教师在培训中的经济负担。


主题词:师资 培训 计划 通知
抄送:四川省教育厅师范处 

遂宁市教育局地址:遂宁市遂州中路288号,邮编:629000,师培科电话:0825-2280673 本页作者:贺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