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 教育

工作会议文件 

完善保障机制 落实有效措施
全力推进我市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遂宁市教育局局长 杜荣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是新世纪第一年,在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市委、市府印发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就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治本之策。
会上,张锦明副市长将要对“十五”期间全市教育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明确的要求,邓川书记、邓新民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府对我市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我们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增强发展教育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力以赴,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用实际行动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推进我市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就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基础教育是指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是教育大厦的基石,是高等教育赖以发展的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基础教育的规模和质量不仅制约着整个教育的水平,而且关系到民族的整体素质。确保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保持本国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优势地位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课题。今年六月,国务院召开了有各省省长、中央几十位部长参加的建国以来最高规格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会前,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是新世纪初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确定了基础教育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解决影响义务教育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提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措施,绘制了新世纪初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蓝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又一重大决策,也是教育工作实践邓小平理论和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省政府于9月底又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落实好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决定》上来,站在“科教兴国”、“科教兴市”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促进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机制,是解决当前我市基础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根本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领导的讲话精神,当前要认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和完善“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县为主”,就是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的基础教育负有主要责任。“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务院《决定》的核心内容,符合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尽快建立“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2、完善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完善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是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根据国务院、省、市的规定,当前主要是三个方面的确保:一是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三是确保排除中小学危房。要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确保,就要认真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加强教育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认真执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继续做好教育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省、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学校收费的管理工作,并确保这些经费不被截留、挪用,完全用于教育。
    3、建立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的保障机制。近年来,市、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在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体制等原因,有的地方仍存在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为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国务院决定把教师工资发放和管理上收到县,市委、市政府的《意见》也作了明确规定,教师的工资必须做到由县负责,设立专户,单独核算,按时足额,优先保证。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建立起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建立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公用经费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公用经费的来源,一是学校的杂费收入,二是政府的财政投入。希望各地,尤其是镇(乡)一级,严格执行省、市的规定,努力增加学校公用经费的投入。学校的杂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和“统筹”。要坚决按照省财政厅川财教(2001)52号文件关于中小学收取代管费不纳入乡(镇)财政“零户统筹”的要求执行,确保学生代管费由学校代收并全部用于学生,严禁挪作他用。
    5、完善教育的考核评估机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将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教师工资发放、改造学校危房、落实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治理等工作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重要内容,实行必要的奖惩。要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评估机制,不断完善教育的考核评估办法,对县(区)、学校进行科学的评价,使之形成机制,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具有评估的科学性和激励性。

    三、调整教育结构布局,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以结构布局调整促发展,以满足现代化建设和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导向,结合行政区划和城市布局调整总体规划,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效益较高的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一是合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原则,适当撤并校点,加强中心校和完小建设。初中学校建设,要坚持相对集中的原则,有利于资源配置与管理和质量的提高。对规模办学有困难的地方,可在原中心完小实行“九年一贯制”,缓减初中入学矛盾,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巩固提高。二是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要在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的同时,努力做好职中、中专的专业设置、布局调整、师资和场地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使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更能适应多规格地培养各类人才的发展要求,为2005年前市城区和县城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前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好基础。在2001年将射洪中学、2002年将遂宁中学建成国家级示范高中;“十五”期间力争将大英中学、柳树中学、遂宁二中、遂宁一中等学校建成省级示范高中。三是发展学前教育,逐步形成以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为骨干,以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园为主体的格局。在市城区和县城取消小学学前班。农村小学的闲置校舍和富余人员,可以转向举办幼儿班或幼儿园。四是企业中小学剥离和民办学校的布点,都要与当地中小学的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力量经过批准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管理指导,确保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课程计划,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总之,要通过布局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公办、民办,小学、中学,普教、职教等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地发展。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
广大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教师队伍的稳定与素质的状况如何,是教育事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按照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意见》的要求,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干部管理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关于“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的规定。中小学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学校领导管理体制,并不断地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育人的活力。要淡化和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试行校长职级制。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逐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
     2、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体制。依据《教师法》、中共中央中发[1999]9号、国发[2001]21号、川府发 [2001]39号等文件的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是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教师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工资福利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教职工的编制和工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方案,经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
     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教育部和省教厅的安排,我市将开始对9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全市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再聘用。今后教师队伍的补员,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范围内严格考察、学校择优招聘使用。中小学教师补员,主要应从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用,适当吸收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对随意招聘录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任教或占用教师编制的其他人员,要进行严格清理,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4、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聘用机制。要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制,打破“铁饭碗”,通过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科学、灵活的用人机制,逐步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5、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精简和压缩中小学非教学人员。教师编制,应视教学实际需要和学校规模实行总额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74号文件批转《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核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编制总额,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内具体确定各中小学的教师编制数额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通过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清退代课教师,清理占编的非教学人员,精简机构,压缩非教学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6、大力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积极实施“名师名校长计划”。选拔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中青年教师和校长重点培养,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实施“园丁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培训培养力度,为名师、名校长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市教育质量
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教育奠定基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要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突出德育的首要地位。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好新一轮课程改革。从今年起,城市和县城小学三年级以上要逐步开设外语课和信息技术课,到2005年,全市所有的小学三年级以上都要开设这两门课程。三是要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和艺术教育的水平。四要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对中小学教学和教材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五是要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在小学阶段,各类考试一律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要逐步改变单一的按考试分数和升学率来评价县(区)、学校、班级和学生个体的片面做法,而代之以综合评估的方式。要逐步改革和实行新的招生考试办法,对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以免试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对职业中学和中专,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逐渐淡化这一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六是要认真实施科研兴教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兴教工程的重点,是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改革的重点是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研究的重点要从教法转向学法。要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乡、学校四级教研网络,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对教学的指导作用,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确保我市教育质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六、 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加快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各地要增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实现遂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进一步面向市场,积极拓宽职业教育发展新空间,主动探索新的发展机制,特别要加快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结构,大力提高学生创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积极改革招生办法,推行春秋两季招生、跨地区招生,加强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废止一切限制和不利于职业学校招生的做法。各地在规划高中阶段教育校(点)布局时,要考虑两类高中的合理结构,以确保在“十五”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达到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0%。
    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加强骨干示范学校建设。县(区)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办好高标准、高水平的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在办好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中的基础上,市上将评审一批市级重点职中和名牌专业。 
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中学毕业生获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就业指导,建立广泛的就业渠道,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七 、依法治教、以德治教,担负起新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光荣使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观念,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权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将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紧密结合,提高以德治教的自觉性,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第一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任务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要严格依法办事,兢兢业业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能力,使教育做到让人民满意,让家长放心;第二要严格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法律赋予他们的受教育权利,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积极对学生和家长作深入细致的宣传,使广大监护人树立依法送被监护人入学的观念,任何阻碍适龄儿童入学和造成在校学生流失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第三要通过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不断缩小地区间的差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不同地区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条件,保障不同地区儿童少年的平等受教育权。 
     同志们,这次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对今后我市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目标,作出了新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教育工作,必将有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和这次会议的精神,提高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坚定信心,乘势前进,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川中教育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