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市教育局 教育管理 政策法规 教师之家 家长园地 学生天地 招生考试 教育资源 区县教育 学校主页 联系我们
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

川教人[2002]13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内有关高校: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2002]26号)的精神,现就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培训工作要与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要求相结合
职称计算机有力的考试是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级针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提出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的重要措放之一。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是国家教育部根据教师职业发展需要提出的要求。前者是针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后者是面向全体教师,两者在内容方面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特点。为避免重复培训,减轻教师负担,经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将上友谊赛两项培训合并进行,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通过培训,既能使 广大教师达到教育训提出的信息技术培训的要求,又能使部分申报评审教师职务的教师,通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的考试。
二、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培训的内容。
根据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殿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和教育训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指导意见的规定,培训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内容合二为一,主要包括:(1)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基础知识和文字处理;(2)视窗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使用;(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利用Powerpoint及互联网发布、收集信息;(4)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知识,初步掌握一种高级语言的使用能力以及Web页面制作和信息发布;(5)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6)电子表格;(7)多媒体软件制作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脚本的编写。
2、培训的要求。
(1)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根据省职改办的规定分A、B、C、D四级,其要求按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殿全省专业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的规定执行。
(2)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检测,根据教育部提出的要求及具体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分为三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水平:了解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文字处理和软件操作技术,初步了解多媒体技术,能上网查询信息资料。
中级水平:掌握基本软件操作技术;能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教学;能指导学生用计算机处理信息和学习;能够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查询。
高级水平:了解计算机辅助教学的理论;能选择与评估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能编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脚本,并应用制作平台制作的软件;能辅导其他教师在教学中使用计算机。
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教师的水平要求不在上述之列。
三、培训的范围和对象
1、凡在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成人初、中学文化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均应参加信息技术教育的培训。
对属于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规定的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也需参加信息技术教育的全员培训。
2、下列人员可免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教育相应待级的考试:
(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于职称计算机A级和信息技术教育“高级”的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于职称计算机B级和信息技术教育“中级”的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免于职称计算机C级和信息技术教育“初级”的考试;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于职称计算机A级和信息技术教育“高级”的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于职称计算机B级和信息技术教育“中级”的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于职称计算机C级和信息技术教育“初级”的考试。
四、信息技术教育的检测
教师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度度七信息技术教育的培训,要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内容,教师参加培训要按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要求计算规范性学时。
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的检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全统一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检测大纲、教材。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检测,统一评阅试卷,统一颁以等级合格证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测的统一管理和检测前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及组织协调。各级培训负责检测的考务工作。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检测,既是检查教师学习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教育基础知识的程度,又是检查教师应用计算机的实际能力,采取上机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内容覆盖考试大纲及教材要求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信息技术教育培训等级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年度和任期考核,以及聘任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晋升教师职务按规定需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通过信息技术教育培训 后,仍报名参加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培训工作的管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与信息技术教育的培训工作,选择和确定具备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2、各培训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扎实地开展培训活动,精神心设计培训内容、培训环节,努力改进培训手段和方法,加强对学员的管理,严肃培训、考核内气,通过培训,使多数参训者能同时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书。
六、关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几个问题
1、鉴于我省经济、教育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的教师应达到的信息技术水平提出不同的要求。全省除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以外(不含经济、教育基础较好的城市),其余市的城市中小学教师45岁以下者(1957年底前出生)在3年内应达到“中级水平”,45岁以上者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应达到“初级水平”。各市(州)应根据此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与培训计划。
2、从2002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现代教育技术》训练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转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过去已按我厅部署开展了教师职业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地方,可对通过考核、检测已达到《现代教育技术》第三等级的中小学教师,订定为“信息技术考核”中级水平,达到第四等级者,可认定为“初级水平”。
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教师 计算机培训 实施办法
抄送:省职改办,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2002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260份)


川教师[2002]1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等级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四川少人事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2002]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川教人[2002]13号)的要求,现就开展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培训、等级检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宣传与指导。通过宣传,使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认识到教育信息化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实现信息技术在中小学逐步普及和应用,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信息素养的中小学师资队伍是关键。要指导各校订出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2、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国家对教师信息技术的要求及标准,同时要认真研究并把握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和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在要求和标准上的共同之处与不同之处,从而在培训中更好地将两者结合起来,真正起到“一培迎两考”的作用。
二、认真做好等级检测工作
1、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
2、目前,我厅已在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设立了“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检测工作由该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3、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统一检测每年进行两次,第一次为5月中旬;第二次为11月中旬。统一检测时间原则上均安排在双休日。
4、中小学教师参加上机考试时间为中、初级90分钟,高级120分钟。
5、考务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倒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教师报名组织工作,并按照条件选定考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所辖各县报名有数,检查各县考点情况,对无条件进行“无纸化”检测工作的县统筹安排考点,负责组织直属学校报名工作及考点设置,负责制发统一的准考证和组织巡考工作。
各县的考点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报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原则上不再作变动。
6、每县至少设两个考点,每个考点拥有计算机不少于25台(其它条件及标准由四川师大远程教育中心公布)。
各市、州教育局分别于10月15日和11月10日之前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考点名册》(见附表)和参加检测人员报名汇总情况报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
7、本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为中、初两个等级暂不涉及“高级”等级的检测。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等级检测考点名册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师 信息技术 等级检测 通知
抄送: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2002年9月25日印发


川教信息检测[2002]01号


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报名点、考点硬件设备配置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面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川教人[2002]1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等级检测工作的通知》(川教师[2002]12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设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的通知》(川教人[2002]4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检测工作进程,保证其顺利实施。省教厅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针对我省各地区实际情况,现就各考点和报名点的计算机及其它设备配置提出以下最低配置要求。
一、报名点设备配置
1、打印机1台(激光、喷墨均可);
2、数码相机、扫描仪1台;
3、计算机1台
■cpu PIII500以上
■内存 128MB发上
■硬盘 20G以上
■CD—ROM驱动器
■移动存储设备 64m优盘
■UPSI台,功率不小于500VA,断电持续时间不得大于6ms
■系统软件 Windws 98/me、或Windows2000
■应用软件Photoshop5.0、Acd32
二、考点设备配置
1、考试机硬件配置
每个考点用于考生考试的微机均应具备以下要求:
■CPU PII300以上
■内存 128MB以上
■硬盘 10G以上
■网卡 10/100MB自适应网卡
■显存 4M以上
■显卡 800*600,256色以上
■系统软件 Windows98/me、或Windows2000
■应用软件 Internet explore。
2、服务器配置(1台)
■cpu PIII IG以上
■内存 256MB以上
■硬盘 30G以上
■网卡 10/100MB自适应网卡
■4速以上刻录机
■64m优盘1个
■系统软件 Windows NT4.0或Windows2000
■应用软件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IIS)、SQL sercer 2000
3、网络环境
(1)局域网使用TCP/IP协议,网络连接使用交换机或集线器。
(2)服务器接入互联网。
三、对考试场地的要求
1、作业环境
(1)机房的温度、湿度的选定
温度:夏季 23℃±2℃ 冬季 20℃±2℃ 
湿度:夏季 65%以下 冬季 70%以下
(2)机房的照明及眩光限制
——机房内的照明度应不低于200LX(流明),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之比)不小于0.7。
——机房内的眩光限制标准不低于II级,即只允许轻微眩光,管状日交灯的遮光角不大于20℃ 。
2、物理环境
(1)机房和考场的防尘
应加强门窗的密闭性能,保持室内湿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0.5um的尘粒数应小于20000粒。
(2)对噪声和振动的限制
设备运行时,考场内的噪音应小于68dB,并远离振动源。(如高噪声的空调机风机等设备)。
3、电磁环境
(1)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
——管理中心的设备供电,应采用在线式的UPS,断电持续时间不超过6ms 。
——管理中心设备供电的偏移范围不超过±5%,频率偏移范围不超过±1%,波形畸变率不超过5—8%。
——考场内的设备供电如不能全部采用在线式UPS,也必须为服务器配备后备式UPS,断电持续时间不得大于6ms。
(2)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源(发电机、无线发射机等)
考试进行中应避免日光灯的开关、排风扇的启停,插拔大功能电器等作,以减少机房内的电磁干扰。
(3)静电防护
——机房内的工作如、工作椅、地面等材料应选用静电泄露电阴值较低的材料,一般应为1.0×1010/CM;
——设备须与大地可靠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设备;
——静电接地可经限流电阴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阴值为1M
(4)机房的防雷
机房的设备电流应加装防雷器,防雷器的霎地电阻不大于1
4、生物环境
机房内应加强对蚁、蟑螂、老鼠等生物的防害措施,尤其是鼠害,常是造成计算机网络故障的大敌,应由专人检查及防治。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点、检测点的组织、评估工作。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等级检测 设备配置要求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师范处
四川省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 2002年9月25日印发


川教信息检测[2002]02号


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厅、人事厅《半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2002]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等级检测工作的通知》(川教师[2002]12号)的要求,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系统由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自行开发。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测的顺利进行,经省教育厅认真研究,决定依托等级检测中心对各级从事检测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鉴于本年度检测工作进间紧迫,此次培训工作只对信息技术等级检测报名系统操作员和考试系统操作员进行培训,对信息技术培训省级骨干教师和培训者的培训下一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将信息技术等级检测报名系统操作员和考试系统操作员有关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计划
1、信息技术等级检测报名系统操作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各报名点报名系统操作人员(每个报名点委派1—2名),操作人员需具备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培训目标:熟悉报名流程、信息录入规范,能熟练、规范的使用报名系统软件进行报名、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掌握报名系统周边设备使用和日常维护,对报名系统软硬件常见故障能进行正确处理。
培训内容:报名系统(考生报名流程、填报信息录入原则、图像获取办法等)
培训安排:培训分为2期
第1期
培训时间:10月25日—10月26日,
报到时间:10月24日
参培地区:成都、绵阳、德阳、乐山、遂宁、资阳、眉山、雅安、内江、自贡、南充、广安
第2期
培训时间:10月28日—10月29日
报到时间:10月27日
参培地区: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
培训课时:16课时:(2天)
培训费用:160元/人
报道地点: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成都市沙河堡狮子山路3号四川师范大学)
2、信息技术等级检测考试系统操作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各考试点考试系统操作人员(每个考试点委派2名),操作人员需具备较好的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和中级操作技能。
培训目标:明确考务管理的相关内容,能熟练的安装和配置服务器及考试系统,熟练掌握考试系统的使用,具有计算机网络初级维护和管理水平,对考点软件硬件设施出现的一般故障能进行正确处理。
培训内容:考务管理、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使用、服务器配置,计算机网络基础维护
培训安排:培训分为4期
第1期
培训时间:11月1日—11月4日,
报到进间:10月30日
参培区区: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
第2期
培训时间:11月6日—11月9日,
报到时间:11月5日
参培地区:广元、广安、南充、巴中、达州、遂宁
第3期
培训时间:11月11日—11月14日
报到时间:11月10日
参培地区:乐山、内江、自贡、宜宾、泸州、资阳
第4期
培训时间:11月16日—11月19日
报到时间:11月15日
参培地区:成都、眉山、雅安、德阳、绵阳
培训课时:40课时:(4天)
培训费用:360元/人
报道地点: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成都市沙河堡狮子山路3号四川师范大学)
注:以上培训费用包含培训费、上机费、资料费。食宿自理费用回单位报销。
二、报名表上报时间
1、各市、州教育局应于10月20日前以传真方式将《信息技术等级检测报名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报名表》(附表1)上报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检测中心。
2、各市、州教育局应于10月25日前以传真方式将《信息技术等级检测考试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报名表》(附表2)上报四川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检测中心。
如有问题,请及时报省教育厅人事处职改办、师范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
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5478、84765128
传真:(028)84765128
电子邮件:test@toedu.com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教师 信息技术等级检测 相关人员 培训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职改办、师范处,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远程教育中心2002年9月28日


川人办[2002]26号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教育局(教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能教学水平,确保中小学信息技能教学质量,根据川职改[2000]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在省职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考培分开”原则,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人事厅负责组织考试及相关考务工作,省教育厅负责考前培训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按照川职改[2000]9号、10号文规定的围、级别报考,成绩合格的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对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到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地域内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按川职改[2000]9号文有关规定暂不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余人员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前培训,应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般要求与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要求相结合,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具体实施。不允许搞各种形式的多头培训和重复培训。中小学教师参加计算机培训的时间及成绩,作为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内容予以登记。有关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另文下发。
四、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与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考务费,各级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考务费管理,不得以各种名目提高收费标准及将其挪作它用。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师 职称 计算机 考试 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2002年2月28日印发

 
 

主办单位: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遂州中路288号,邮编:629000,电话:0825-2280419  

遂宁教育网站设计制作  Email:snedu@sn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