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张锦明关于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工作的若干问题答记者问
问:张市长:最近,遂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请问,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是怎样确定的?
1998 年 3 月,经国务院第 134 次总理办公会议批准,自 1998 年起,每年 9 月第三周在全国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从 1998 年起,中宣部、国家教委、广电部、国家语委都要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并对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作出安排。
问:第四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及其宗旨是什么?主要宣传什么内容?
第四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宗旨是:以江泽民同志的“七 . 一讲”话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的必要性、迫切性,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说普通话的风气。
为体现西部大开发的特点,第四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为“推广通用普通话、树立遂宁新形象”。
第四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推广和使用普通话的意义、宣传我市近期推行普通话的具体办法。
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什么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根据宪法的规定,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五条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 。
问: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问:国家机关怎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怎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问:汉语文出版物怎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一条规定:“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问:电台、电视台怎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问:公共服务行业怎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哪些地方的用语用字专门提出了要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问:那些是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要求是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规定: "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问:普通话分哪些等级?
普通话分三级六等:
一级甲等,一级乙等;
二级甲等,二级乙等;
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问: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的有关人员最低应达到什么等级?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应达到一级乙等;
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
问: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者怎样处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对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问:推广全国通用普通话有什么重大意义?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的语言。我国是多民族、多方言国家,共同语言的普及程度是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推广普通话工作已进行了 40 多年,并取得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普及普通话的目标尚未实现,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普及民族共同语言的客观需要。因此,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既是当前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愿望,是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
推行普通话是提高民族素质、发展科学文化、提高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增进各地区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需要;是迎接西部大开发和加入 WTO 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一个地区或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标志;是迎接中国名酒节在遂宁召开的重要准备工作。
问:我市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市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逐步建立使用普通话接电话、接待来访、工作交谈、会议发言等制度,在公务活动中全面推行普通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坚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并逐步实现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使用普通话。其余各部门和单位要逐步推行普通话。
问:哪些是使用普通话的对象?
使用普通话的对象包括 195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市、区、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大中型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服务人员。提倡全市各行各业的人员都使用普通话。
问:我市按什么步骤推行普通话 ?
推行普通话分三步实施。从 2001 年 10 月 1 日 起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始推行普通话;从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第二批试点单位开始推行普通话;从 2002 年 5 月 1 日 起市级其余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县开始推行普通话。
第一批试点单位是:
(1) 、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 教育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局、城市建设局、工商局、交通局、 对外贸易局、招商局、 外事侨务旅游局、对台办、团市委、 巡警支队 。
(2)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其中遂宁师校、遂宁中学、遂宁二中、射洪中学等省市重点中小学幼儿园要实现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
(3) 、广播电台、电视台。
4 、遂宁城区的公共服务行业:行政服务中心、银行、邮电、遂州宾馆、遂州饭店、百货大楼、新世纪商场。
第二批试点单位是:
(1) 、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公安局、 交警支队。
(2) 、城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现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
(3) 、遂宁城区的公共服务行业:明星电力宾馆、吉祥宾馆、火车站、出租车司机、公共汽车售票员、市人民医院。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