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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宣扬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长期以来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的重大贡献,进一步推进我市师德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师德素质和学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遂宁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表彰“遂宁市师德标兵”、“遂宁市优秀中小学校长”。
评选推荐“遂宁市师德标兵”、“遂宁市优秀中小学校长”的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在师德表现方面做出了表率,在教学、科研或教育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业务造诣较高。
2、师德标兵应在教龄10年以上且仍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中的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教师中产生,重点是从事班务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第一线的教师。优秀中小学校长应在从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现任校长(含副校长)中产生。
本次将评选“遂宁市师德标兵”50名、“遂宁市优秀中小学校长”10名。由各区、县和学校按分配的名额实行等额推荐。成绩特别突出者将报省教育厅评选为“四川省师德标兵”、“四川省优秀中小学校长”。
评选采取基层单位推荐,自下而上按审批表要求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评选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并公示后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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